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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磅!税局紧急通知:十税合一,申报方式大变!6月1日起执行,一张表完成申报!

文章来源: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量::

注意!税务局发布通知,纳税申报方式大改!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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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紧急通知:申报方式大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节选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

《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02

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

从2021年6月1日起将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进行合并申报。

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合并十税记忆口诀:房车土印契保烟,耕地土增和资源。

03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后的申报怎么做?

申报总的来说只需两步,第一步添加或者维护税源信息,第二步进行纳税申报。

1、添加或者维护税源信息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

2、进行纳税申报

进行纳税申报有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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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1、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举例说明】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时只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

2、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举例说明】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

【举例说明】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耕地占用税。

3、怎么更正税源及申报?

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

纳税申报后缴款前,纳税人发现错报、漏报申报信息时,须通过更正税源信息来更正申报。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后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须先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再进行申报错误更正,系统可自动生成正确的申报表。合并纳税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

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4、稳定税源怎么填?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举例说明】甲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5、一次性税源怎么填?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举例说明】乙煤炭企业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销售应税煤炭并取得价款,则可当天立即填写资源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期结束前,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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