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始末:
北京税务在对北京M投资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其与子公司重庆F公司的资金往来存在疑点,北京税务的稽查人员便赶赴重庆进行调查。
重庆税务在配合北京税务协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疑点:
1、F公司为典型的“壳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固定人员,无经营业务,且北京M公司下设6家与F公司类似的子公司;
2、查阅F公司账簿时,发现2015年8月,F公司向北京远郊密云某县X公司支付了两笔大额咨询服务费共计790万元。
你们公司到底咨询的是什么业务?面对税务的询问,F公司称是请北京X公司策划并代理了一个借款业务项目,并按市价支付了中介服务费。
3、类似项目中介服务费一般为项目总金额的0.2%左右,79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项目总金额应为15亿元左右,而F公司自成立以来,支付的单笔业务最大金额仅为6亿元,且北京远郊密云某县X公司远不具备承接15亿元借款项目的代理策划能力。
经查实,F公司790万元的付款并未支付给X公司,而是支付给了北京M公司的财务总监和企业高管人员“崔某”。
结论及处罚:
重庆F公司以虚假发票入账,伪造银行转账存根,虚构咨询服务业务,虚列成本,隐匿收入1116万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倍罚款共计760万元的处理决定。
看完这个案例,相信小伙伴们的感受都是一样的,胆子太大了吧,790万的咨询费!怪不得税务局问你们公司到底咨询的是什么?请个神仙也不至于这个价格吧?!
02
2021年还敢大额咨询费入账?
送你5点善意提醒!
近年来,税务机关将“虚开、虚列、虚抵扣”作为稽查重点,企业发生的“大额费用”成为当之无愧的涉税高风险业务!
那么,企业发生大额费用时,应当注意防范哪些涉税风险呢?
一、切勿碰触“虚开”的红线!
把“虚开”放在首位,是为了提醒广大财务人员及企业主:
大数据时代,税务局发现企业“虚开、虚列、虚抵扣”行为越来越容易了!打开税务网站,铺天盖地的“虚开”的稽查案件就可见一斑!
下面这些行为,都算虚开发票:
二、发票切勿“偷梁换柱”
即所提供发票与真实业务不匹配。
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发票无法取得,或者遗失发票的情形,而财务人员通常会找一张其他类型的发票来替代入账。
这种做法有以下两大风险:
1、属于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入账的依据,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发票内容与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有虚开发票的嫌疑。
所以,企业开展业务时应寻找正规的合作伙伴,取得合规的票据,在无法取得合规发票的情况下,也不要偷换发票,可以凭借其他佐证资料入账,并按税务要求做纳税调增。
否则,一旦被稽查,得不偿失!
三、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证据要齐全
“合理性”与真实性密切相关。如文章开头的案例,税务机关先是对该业务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
(1)企业自身是否有足够的规模和合理的商业理由支撑该业务;
(2)提供服务的对方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规模和资质支撑该业务。
因此,企业在发生大额支出时,除取得合规发票外,还应保留与业务真实性、合理性相关的其他佐证,如签订详细的合同或协议,不能只签“一页合同”;还有招投标资料、审批单、验收单、运输合同等等。
四、关联交易价格要公允
关联交易历来是税务稽查的重点,特别是关联交易的价格,要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交易的公允价格来确定,具体涉税处理如下:
五、注意大额资金交易的监管风险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查询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而且随着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力度的加大,税务机关掌握企业和个人账户资金变动会变得越来越容易!
03
谨记!这8类费用入账
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咨询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各种费用。
实务中,很多财务人员以为取得发票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一张发票并不足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如此做法会为企业埋下内控及税务的双重风险!
一、财税风险:这8类费用不能只附发票
二、内控风险:费用报销审核与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