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
胸怀千秋伟业 重温红色税史
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人特有的革命精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徽省税务部门在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增设“皖南红税”展厅,通过展出皖南红色税收史料、实物,让参观者了解土地革命时期、全面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税收思想和主张,新税制的建立过程,以及在战火纷飞年代,革命者们带枪收税、舍身护税的感人故事。让我们跟随这些史料、文物,一起学习了解红色税史。
土地革命时期皖南革命根据地税收
徽州是皖南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皖南革命火种在歙县小练村开始燎原
红色政权在黟县柯村率先建立
打土豪筹款的斗争随之兴起
科学合理的新税制初步形成
土地革命时期,皖南革命根据地属于闽浙皖赣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赣东北(后为闽浙赣)省委和方志敏书记的直接领导,皖南根据地税粮征收工作,参照闽浙皖赣苏维埃政府税收政策执行,和当时其他革命根据地税收一样,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打土豪筹款阶段
1934年3月18日《皖南特委给中央报告》
这份存于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的《皖南特委给中央报告》,分析了皖南当时的形势,上年大旱及国民党军队的抢夺导致十室九空,饥荒严重,当地群众都盼望红军到来。
闽浙皖赣根据地创建初期,党领导贫苦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抗租平债,废除一切苛捐杂税,这不仅是经济斗争,也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开展土地革命的行动纲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的《红军临时借谷证》(复制品)
这张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的《红军临时借谷证》写明:“此借谷证,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为临时紧急行动中沿途取得粮食供给之用”。
1933年2月,第四次反“围剿”进入决战阶段,针对中央苏区粮食紧张状况,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开展普遍的“借谷运动”,以供给红军粮食,借出人可以凭证向当地政府领还谷子,或抵纳当年下半年的土地税。这张借谷证见证了那段历史。
二是初创新税制阶段
1932年、1934年中央苏区土地税征收委员会开具的《征收土地税收据》
这两张由中央苏区土地税征收委员会于1932年、1934年开具的《征收土地税收据》,标志着苏区新税制的初步形成。
革命根据地建立后,新生政权的经济供给成为一个关乎生死的重大问题,早在1928年毛泽东就提出了“军队大了,地域宽了,就必须而且可能用收税的办法筹措军费”。1928 年,中共六大通过《政治决议案》,规定“取消一切政府军阀地方的税捐,实行统一的累进税”。
1933年中央苏区开具的《土地税免税证》
这张中央苏区1933年开具的《土地税免税证》上写明:“为什么免税?侄子当红军”。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提出征税的原则除去将纳税的重担放在剥削阶级身上外,依阶级的原则来解决,对于被剥削的阶级与最苦的阶层的群众,免除纳税的义务。闽浙皖赣根据地减免税优待政策规定:红军家属、雇农及分得田地的工人免税。
1932年中华苏维埃政府临时中央财政办颁发的《补给证》
这张由中华苏维埃政府临时中央财政办颁发的《补给证》,载明为增补红军前线将士粮食所需补发1万斤粮食,税收工作对满足革命战争需要的巨大作用可见一斑。
全面抗战时期皖南新四军税收
徽州是新四军的成军地
和东进抗日出征地
从徽州人民捐款纳粮供给新四军
到新四军取消苛捐杂税保卫徽州人民
“军爱民”与“民拥军”
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46年4月周恩来给刘敬之复函
这件珍贵的文物是1946年4月,远在重庆的周恩来给刘敬之的回信,信中盛赞刘敬之:“先生历年正面强暴,义薄乡邦,是以招众忌妒,四构囹圄,然犹持身不阿,未肯青黑随染”,鼓励他“远瞩民主必胜之前途,续作仗义执言之努力”。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当时的徽州地区,抗日热情高涨,在当地党组织和新四军战地服务团号召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从平民百姓到富商巨贾,从开明士绅到地方宗族,纷纷捐款纳粮,谱写出慷慨解囊献军粮,军民鱼水情义深的历史篇章。
1938年4月新四军司令部、政治部给战士谢吉奎母亲吴娟的公函及《本军出征将士家属优待请求书》
图片 1940年《灵山萧江氏抗敌祠规十二条》
这两份珍贵的史料,从税收角度见证了新四军“军爱民,民拥军”的军民鱼水情。《本军出征将士家属优待请求书》,内附《优待抗敌军人家属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出征抗敌军人家属,除担负法定之赋税外,得酌量减免其摊派各项临时捐款”。最大限度地帮助军人家属减免各种摊派,体现了“军爱民”的最大诚意。
《灵山萧江氏抗敌祠规十二条》第六条写道:“凡本祠支众,如因杀敌而率眷在外者,其家产由祠方代其经营管理,并替其完税纳粮”。当时背景下,那些觉醒起来的群众主动代为缴纳了新四军无法为军人家属减免的税收。这体现了老百姓真心拥护共产党的抗日主张,用实际行动做到了“民拥军”。
解放战争时期皖南游击区税收
黄山是皖南游击区的中心地带
“打游击 收游税”
在保障军队经费供给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新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建立
提供了宝贵经验
解放前夕“皖南沿江财经局”公粮收据
这是解放前夕皖南游击队“皖南沿江财经局”开具的公粮收据。当时,歙县游击队在县东煤炭山、县北箬岭头和新安江沿江一带均建立了临时收粮或收税机构,对游击区内往来货船、行商、商店和作坊等征收进出口税、行商税、营业税,并开出皖浙边司令部统一油印的税票。
1949年歙县竦口区大野乡汪村行政村给郑云青、江观和公粮通知
这是1949年歙县竦口区大野乡汪村行政村给郑云青、江观和公粮通知,写明征借公粮的目的是“为了大力支援前方,保证人民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
1949年3月,中央印发《关于新区征借粮草、使用人民币及动用民力的八个文件》规定:大军南下进入新区后,民主政权尚未建立或刚刚建立,公粮制度尚不能一时实行,必须采取就地征借办法,解决军队的粮草供应问题。
图片1949年祁门县武装部实有人员花名册
这张是《1949年祁门县武装部实有人员花名册》。部长王瑞,他不是税务干部,却是为了收税而牺牲的。1949年7月10日,为了解征粮实情,王瑞带着警卫员邱良木和两位民兵来到祁门山区文堂村,不幸遭到国民党残匪的残忍杀害。
皖南游击队战士既是战斗员也是收税员,他们为了革命的税收事业,带枪收税,舍身护税,他们那种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一代代税务人忠诚担当,奋勇前行。
建国初期皖南税收
建国初期税收宣传资料《已纳商品流通税不纳营业税的商品图样》
这是建国初期税收宣传资料——《已纳商品流通税不纳营业税的商品图样》,采用图画形式,形象直观,让大部分群众都能看得懂。
根据地、游击区的税粮征收,需要深入群众开展大众化的税收宣传。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军队就高度重视包括税收宣传在内的宣传工作,以争取广大工农群众对革命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950年3月份歙县第七区区公所下发汇报提纲
这份1950年3月份歙县第七区区公所下发汇报提纲,要求村长汇报帮助群众发展生产进展:包括兴修水利、封山育林、庄稼种植等详细情况。
毛泽东在《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一文中说:“县区党政工作人员在财政经济问题上,应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明确了通过发展经济来提高税收收入的工作思路。
文物无声 历史有语
一件件看似冰冷却饱含温度的文物
诉说着鲜为人知的红色税收故事
激励着人们赓续红色血脉
凝聚奋进力量 开启崭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