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在一些情况下,这些并不是关乎人生终极命题的哲学“天问”,而是关乎我们生产与生活、迫在眉睫的现实位置定位问题。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坐标和
“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在一些情况下,这些并不是关乎人生终极命题的哲学“天问”,而是关乎我们生产与生活、迫在眉睫的现实位置定位问题。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坐标和
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义十分重大。近日,中共中央办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5月28日开幕之际,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共同主办了“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合作论坛。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赵冰应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多年来,我国发展以境外工程承包为代表的海外基础设施建设,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提升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这一模式已不能很好适应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要求,不适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要求,迫切需要积极推动中国企业境外工程承包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其意义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增加企业长期收益,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过去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弱,在承包境外工程时多处于产业链低端,往往“干完活走人”,获取的是微薄的施工费用这一短期利益。而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方式,以工程承包为依托向前介入项目投资和规划设计,向后介入项目运营和维护,有助于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并产生稳定现金流,从而为企业带来长期经济效益。同时,将企业的长期利益与项目运营结合在一起,可防止施工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促使我国企业增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经营理念,切实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二是有利于减轻项目所在国资金压力,降低负债水平,控制项目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强,财政收入有限,债务负担较重,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营。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方式,引入中方投资资金,既可减轻所在国业主自筹资金压力,降低项目完工风险;又可降低所在国负债水平,增强债务可持续性。同时,由于很多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技术来源于中国,我国企业参与后期运营和项目维护可更好地发挥出中国制造优势,降低运营成本,防控运营风险,促进项目产生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有可能也有必要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促进对外输出中国技术、标准、发展理念及文化软实力的有机结合,从而增强我国在项目国家持续的影响力,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从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是我国海外投资建设的必由之路,一方面需要企业转变观念,把以施工建设这一短期活动拓展为长期投资和经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扎根;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
一是发挥金融引导和推动作用。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特别是“两优”贷款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优选重点领域和项目开展“投建营”一体化试点,要求中国企业投资、承建并运营具有一定现金流创造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骨干交通网、通讯、电力、港口、资源能源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将“两优”贷款从单纯“输血”功能向“造血”功能转变。同时,充分调动各类金融资源,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投建营”一体化项目提供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支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在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中更加注重对长期经济效益的考核,研究建立“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决策的容错机制。同时,对“投建营”一体化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管理、大额购汇、跨境支付、境外利润汇回以及相应的税务管理(如适当提高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或取消抵免限额)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政策支持,为企业经营和资金、利润等的出入境提供便利。(作者为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