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填写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后,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第5列“免税额”均无法填写怎么办?
自2021年10月申报期起,《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二、免税项目”的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不需再填写。
PART 02
我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企业,本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失败,提示“非分支机构,销售收入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内,增值税纳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表,第2行5列减免性质代码应选[0061042802],第3行5列减免性质代码应选[0099042802]”,怎么办?
房地产类企业,确认本期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免征条件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 第2行第5列减免性质代码自主选择“0061042802”,第3行第5列减免性质代码自主选择“0099042802”,手工填写第6列 “减免税费额”。
PART 03
我单位是分支机构类型的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时,提示“总分机构类型为非总分机构,无法办理此业务”,怎么处理?
此类问题是因您单位登记信息中的“总分机构类型”登记的是“非总分机构”,如需修改此类型,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法人变更身份证号码-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总分机构类型”。
“查询变更项目”选为“总分机构类型”,然后填写总分支机构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提交后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看事项办理进度。受理完成即可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PART 04
我单位申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的“计税依据”显示是0,为何不按照税源信息中的“房产原值”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税源信息中的“房产原值”减“出租房产原值”。
如房产税源的从价应税信息中的“出租房产原值”与“房产原值”相等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报表中的“计税依据”则为0。
请注意:如房产没有出租,那么这个房产税源的从价应税信息中的“出租房产原值”应为0。
如房产出租了一部分,那么“出租房产原值”应大于0,但小于“房产原值”。
如房产已全部出租,“出租房产原值”应等于“房产原值”。
PART 05
我经营着一家网吧,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娱乐服务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本项为明列举,非列举项目不属于娱乐服务。所以,经营网吧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PART 06
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成功后,如何获取缴费凭证?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缴费凭证,可根据需要,选择开具加盖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其中: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仅作为纳税人完税情况证明、不作为记账和抵扣凭证。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征收项目选择对应费种、打印格式选择“明细”。
第二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通过开具日期、税款所属期等选择开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