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在一些情况下,这些并不是关乎人生终极命题的哲学“天问”,而是关乎我们生产与生活、迫在眉睫的现实位置定位问题。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坐标和
“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在一些情况下,这些并不是关乎人生终极命题的哲学“天问”,而是关乎我们生产与生活、迫在眉睫的现实位置定位问题。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坐标和
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义十分重大。近日,中共中央办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5月28日开幕之际,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共同主办了“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合作论坛。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赵冰应邀
2018-03-30
2017年,海关总署在“一带一路”供应链安全合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年内,该署倡议发起了第二期“和平女神”联合执法行动,世界海关组织(WCO)29个成员海关及6个区域情报联络中心(RILO/JIO)共35个机构参与了联合行动并取得重要战果;与固体废物重要启运地欧盟的反瞒骗办公室(OLAF)以及中转地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海关共同开展了打击经由第三方国家(地区)转运走私固体废物的试点联合行动,欧方12国共15个港口参加了此次行动;继续指导广东分署协调广东省内海关参加中澳“火焰”缉毒行动,取得系列重大进展;积极参与了WCO、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等国际机构组织开展的联合行动,联合各国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濒危木材走私、濒危物种走私、空运渠道毒品走私以及固废走私行动;通过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与非洲国家开展了打击濒危物种走私的“Bridge”行动。同时,与共建国家执法机构不断加大情报交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和联合反恐力度,侦破涉及固体废物、濒危物种、商业瞒骗的系列走私案件,得到了各共建国家执法机构的支持。另外,与越南海关开展了中越边境缉私联合行动,与俄罗斯海关共同开展了打击海运港口跨国走私犯罪的“西格玛Ⅱ”专项行动,与塔吉克斯坦海关联合开展了“点对点”联合专项行动,与捷克海关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将中捷缉私执法合作不断推向机制化。
据悉,今年海关总署还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协调配合,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目前,该署已在WCO框架下倡议发起了全球范围内打击固体废物走私的第四期“大地女神”联合执法行动,与瑞典海关开展专项行动,并将继续推进与亚洲、欧洲、非洲的共建国家和地区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将积极推动向有关国际组织派遣执法联络官,加强相关领域的执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