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环节 |
优惠内容 |
缴费 |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
投资 |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领取 |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
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1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和销售机构名录,包含40家基金管理人的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以及37家基金销售机构。
未来,个人养老金参与人可以通过专属账户购买这些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优惠。
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发布意味着未来个人养老金账户具体可投的公募基金产品已经清晰。
证监会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处在试行阶段,本次名单优先纳入的是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将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
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名录(点击下载)
首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点击下载)
当前,投资者较为关注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哪些个人养老金产品,以及缴费额度。
根据《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参加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其中,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均可纳入购买范围。
为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特殊需要,《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并就与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