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了解平台
|
用户反馈
欢迎来到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今天是
资讯
首页
政策直通车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最新政策
政策专题
首页
>
政策直通车
>
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
两部门发文明确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
文章来源: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4-31
浏览量::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8号
现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
)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30日
上一篇:《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下一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首页
财务服务
知产服务
外贸服务
一带一路
新旧动能转换专题
政策直通车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8 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保留所有版权 鲁ICP备18005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