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了解平台
|
用户反馈
欢迎来到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今天是
资讯
首页
政策直通车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最新政策
政策专题
首页
>
政策直通车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1月预计销售货物收入20万元,能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
文章来源: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8-27
浏览量::次
问: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一篇: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 习近平发表讲话
下一篇: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等
首页
财务服务
知产服务
外贸服务
一带一路
新旧动能转换专题
政策直通车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8 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保留所有版权 鲁ICP备18005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