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和《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结合落实近期商务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按照全年电子商务工作计划,拟开展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涉农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一)地方政府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理顺电子商务行业管理体制,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具体部门牵头负责电子商务工作,制定出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有力地推动了电子商务发展。
(二)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较大。2016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规模较大,增长速度较快,同比增长在30%以上。电子商务与当地产业集群、块状经济紧密结合,有效整合相关资源。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较高,当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重视电子上应用,创新商业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高。当地政府根据产业特征、资源禀赋、现实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商化、标准化、品牌化,健全质量安全监测和可追溯体系,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特色馆,大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带头人。
(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比较健全,积极引进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建有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运营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农产品进城与农资产品和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初步建成。宽带、交通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利用闲置厂房、楼宇规划建设符合当地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产业园区,强化园区人才培训、信息咨询、产品包装、品牌建设、融资服务等功能,形成了电子商务集聚发展。重视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训机制较为完善,能够整合当地培训资源,开展了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训,为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利支撑。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县(市、区)以当地政府名义提出申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向省商务厅推荐示范县名单。
2.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筛选部分县区现场考核,拟定示范县候选名单;
3.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拟定的候选单位进行答辩,确定示范县名单,并在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4.省商务厅发文公布示范县名单,并进行授牌。
四、申报材料
1.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申请表(附件2);
2.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方案(附件3);
3.与申报条件相符合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机构设置文件、产业政策文件、产业园区资料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情况的佐证资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指导有关县(市、区)准备相关材料,认真把关,做好示范县遴选和推荐工作。
2.及时跟踪指导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提炼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深化农商协作,推动农产品上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当地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才、物流、融资、品牌建设、市场秩序等问题。
3.每市示范县申报数量不超过2家。请根据通知要求,抓紧组织2017年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申报工作,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2份、光盘1份)报送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电子版资料同时通过“山东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操作程序:通过管理账号登录“山东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www.sdec.gov.cn)→进入右上角管理中心→点击左侧项目申报模块→点击“第三批示范县申报”→点击后面的编辑按钮,将汇总的本市示范县申报资料上传→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按钮即可。
联系人:殷钊、曹国平
电 话:0531-89013385、89013432
邮 箱:swtdzsw@163.com
附件:1.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标准
2.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申请表
3.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方案
山东省商务厅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
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标准
一、县域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较快(分值10分)。县域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取得较快发展,涌现了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电商平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
二、建有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分值20分)。设立了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服务于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区域特点和优势;在多个乡镇、行政村设立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售物、缴费、创业、出行、娱乐、资讯等服务,带动农村特色产品销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1.固定的服务及办公场地。服务中心交通便利,满足办公接待需求统筹考虑物流、培训、交流等需要,预留空间。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一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点个数尽量不超过一个。
2.具备一定的县域电商运营经验的专业运营团队。除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外,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提供特色增值服务内容。村级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
3.必要的办公设施。
4.服务台及线上体验区。服务中心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村级服务站提供网上代买代卖、各项充值、缴费等便民服务。
5.线上服务平台系统。服务中心具备电子商务资讯、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
6.服务管理制度。服务中心包括会员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机制、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服务站应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各类信息,并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假期管理制度、货物配送管理等制度。
7.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运营经费保障。按照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列专项资金保障运行。基础服务免费,特色增值服务微利,体现公益性。
三、建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分值15分)。政府主导整合培训资源,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结合的电子商务理论及实操培训,提高农村群众电子商务技能。开展了多批次、多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培训体系建设标准:
1.固定的培训场所。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可长期实施电商培训。
2.专业的培训团队。团队具备电商相关知识、经验以及讲师经验,能够根据需求方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方案。
3.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管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4.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经费保障。当地政府对于培训相关工作在政策及经费上应给予一定支持与保障。
四、建有较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分值15分)。积极引进“菜鸟物流”、“四通一达”快递物流企业,向乡镇、村延伸物流配送网络。同时,整合县域现有资源,推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实现覆盖县乡村农民群众的快递收发、本地物流配送等服务。物流体系建设标准:
1.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转。规划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有条件的县可设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之中。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物流服务区实现物流中转。
2.物流体系运营团队。县级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专业的团队,乡村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兼职。
3.管理制度。制定县乡村三级物流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
4.高效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原则,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整合邮政等物流资源。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分值20分)。为县域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提供公共仓储配送、产品品质控制服务,指导开展农村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提供活动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营销。上行体系建设标准:
1.建设农产品开发体系,让农产品能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通过集中仓储加强产品品质监控。
2.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发布信息,增强公众对产品的认可,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3.提供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指导。支持和指导农产品企业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产品质量、等级划分、包装、物流配送、流程规范等产品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要求。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规范。
4.提供专业的供应链培训服务。
六、建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分值10分)。利用闲置土地、仓储用房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和产业园区。指导各园区加强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孵化、创新功能,带动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积极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发展了一批电商村、电商镇。产业园区建设标准:
1.具有孵化创新功能。培育和发展创新小型电商企业,使园区成为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电商人才的培育基地。
2.具备服务管理功能。在培育品牌、技术指导、媒体营销、人力资源等环节,提供各类专业服务。
3.产业集聚平台。园区汇聚各方面资源,集聚当地中小微电商企业,为品牌接洽产品通路,实现产品、产业品牌化扩张联合。
4.企业融资功能。联合金融机构,协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以孵化为目标,对有潜力的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七、搭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分值10分)。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搭建电子商务协会、促进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为政府、电子商务企业、服务商以及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交流和沟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