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创新创业形势总体良好,营商环境、新兴产业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推进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下一步,应以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痛点、堵点、难点为主攻方向,着力补齐“五大”政策短板,为推动创新创业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我国创新创业发展具有七大基本特征
2018年以来,我国创新创业运行态势总体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载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创业生态持续向优,创业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示范基地引领作用继续增强,双创舆论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创新创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1、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新增市场主体大幅增加
2018年以来,我国延续了“放管服”改革以来持续改善的势头,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竞争环境稳步改善。据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位列全球第46位,与2017年相比得分提升了8.64分、排名上升了32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营商环境的改善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设市场主体1561.6万户,平均每天新设5.72万户;新设企业501.2万户,平均每天新设1.84万户;私营企业数量保持增长,新设私营企业469.4万户。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1.06亿户,其中企业3362.8万户。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创立市场主体已占总数的73%,新创立企业已经占总数的72.2%。
2、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新兴产业加快成长
我国持续聚焦激发内在创新能力,加大定向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总体创新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8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我国竞争力分数较2017年上涨了0.9分,排名位居第28位,在主要新兴经济体和金砖国家中表现最优。据最新出版的英国《自然》增刊《2018自然指数-科研城市》,我国有10座城市进入全球科研城市50强,其中北京位居全球第一。创新能力的改善促进了高技术产业和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较快增长。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5.6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8.8%,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4个百分点。
3、载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创业生态持续向优
创新创业平台是开展双创工作的重要载体。2018年以来,我国双创平台数量继续保持了快速扩张的好势头。当前,众创空间数量已经达到55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了4000家,中央企业搭建的创新创业平台达到970多个。同时,注重加强了众创空间的质量建设。2018年10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1952家众创空间符合国家备案资格,24家因连续2次未上报统计数据并不再开展创业孵化服务而被摘牌。为提升技术创新平台,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旨在促进现有创新资源的联合,打造系统解决方案的产业创新大平台、大团队,支撑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
4、创业投资扩张步伐有所放缓,行业投向结构继续优化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监管趋严政策影响,股权投资基金募集难和退出难问题有所凸显。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已募集完成基金规模和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案例数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但创投资本的结构更加优化。以2018年第三季度为例,IT、互联网、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三个行业投资案例数继续排名前三,分别为234起、161起和128起。另外,互联网总投资以93.35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金额排名第一,IT行业投资以77.09亿元的总投资金额排名第二,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以64.46亿元的总投资金额排名第三。
5、创业扶持力度有所加大,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随着商事制度、“放管服”等改革的推进,全国各地普遍加大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力度,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发挥。云南省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力度等举措,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杭州市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融资渠道。登记注册的企业数持续增长,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显现,为稳就业增添了后劲。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累计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107万人,比2017年同期增加了10万人,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6、示范基地建设先行先试,引领作用继续增强
近三年来,双创示范基地通过在“双创”领域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出一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为全社会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乌鲁木齐高新区多维度打造“双创”载体,全力探索“双创”升级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着力搭建国际化平台载体,制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引育计划,助力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推动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双创示范基地以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精心设计人才发展“绿色通道”,实行职级与岗位并行即“评聘分离”制度,大大释放了科技人员创业活力,实现了新的职业发展;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双创示范基地着力推动“在岗创新、在职创业”的新机制,完成了首个以创客控股、单位和基金配资支持的双创项目,探索形成了“国有企业科技成果以独占许可给创客,创客以独占许可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双创’公司”的新模式。
7、双创宣传持续升级,舆论氛围更加浓厚
以“高水平双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18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于10月9日至15日成功举行。在成都主会场举办了启动仪式、主题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创业代表座谈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会、创业乐天府、创新星空间、黑科技每日秀等重点活动;在北京会场举办了高质量发展论坛、创新创业系列大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研讨会、重大项目发布及签约等重点活动;在各地分会场举办了展览展示、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专家论坛、政策宣讲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此外,创新创业赛事持续增多。由清华大学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主办的首届“京津冀-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北方赛区决赛在中新天津生态城举办,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组)总决赛在江西共青城市举行。总体来看,我国创新创业氛围呈现出更加浓厚的态势。
推动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有效政策保障
总体上来看,2019年创新创业工作将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所谓稳,即新增市场主体、创投资本规模和创新创业平台数量等过去高速增长的指标将逐步进入调整阶段。所谓进和好,即创新创业的政策、营商环境、载体平台等方面将会持续升级,创新创业的质量将会进一步提升。下一阶段工作的重心应以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痛点、堵点、难点为主攻方向,着力补齐创新创业“五大”政策短板,为推动创新创业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1、补齐商事制度改革的短板
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总体上取得了实质进展,但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显现出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虽然国家对“一址多照”注册数量没有明确限制,但市场监管部门一般按照20或50平米给1个注册地址的标准控制注册企业的数量,1000平米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在理论上最多可注册50个创新创业企业,这无法满足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为创新创业团队批量注册企业的需求。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提出,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但“一照多址”工商登记政策在零售业等行业推广面临难题。此外,企业注销程序繁琐仍未得到显著改观。
因此,取消对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众创平台注册地址数量的限制,同时通过工商、税务等信息整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零售业中安全性高、市场稳定、产品周期长的企业推广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的典型经验。进一步降低简易注销标准、放宽简易注销范围;推进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改革,大幅简化注销环节实质审查。
2、补齐新兴产业监管的短板
针对物联网等新兴行业建立管理监测机制,并对物联网设备制造商出台更清晰的监管政策。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引导企业建立集成研发、试验、验证能力的新能源产业共享技术服务平台。将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新产品及时纳入《环评分类管理目录》,并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新型产品进行预审。
3、补齐科技管理体系的短板
科技管理体系的效率直接决定着双创源头创新的效率。我们围绕科技管理体系已经进行了大量改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领域。以技术专利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评估,相关法律、规范和方法欠缺实施细则。虽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等文件提出 “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但由于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阶段投入耗资巨大,使用频率又不高,且政府缺乏政策引导,导致企业不愿意牵头建设中试、熟化基地。科技服务人员是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逐渐完善,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科技服务人员尚未纳入国家职业大典,且缺少能力培养、职业培训等措施,导致该群体缺乏职业认同感,很难有高素质人才主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才队伍很不稳定,人员流动性较大,严重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因此,要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专用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细则。鼓励设立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阶段专项基金;鼓励地方政府支持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工程化开发平台等硬技术型双创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各类技术市场和符合市场化、专业化特点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将科技服务人员纳入国家职业大典;允许技术转移人员在职持有成果转化企业给予的股份或提成;科技服务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4、补齐双创平台功能的短板
随着双创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推进,部分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创业园区等众创平台软环境建设滞后,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专业人才、市场渠道等专业服务能力不强,整体逐步显现出了同质化、盈利模式单一等问题。同时,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的税收减免条件限定过高,导致多数的科技企业(含众创空间)难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大型企业是推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促进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带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但由于中小企业费用支付和股权投资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从而限制了大企业对创新创业的潜在有效支撑。
加强对众创空间、孵化器的监督管理,严查各类绑定服务;落实针对众创空间、孵化器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免税政策;加快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精准的服务。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备案政策。对开放资源和渠道的大企业“以奖代补”;鼓励社会开展“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的政策宣传。
5、补齐创新创业激励的短板
根据实际需要严格规定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允许在项目中列支正式在编人员费用;继续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范围,提高可用于绩效激励的间接经费比例。研究制定各类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标准,推广实施分类评价制度,强化第三方机构在人才评价的作用。完善简化人才落地办理机制,加强人才实用性考核评价,积极兑现引进人才后的政策保障;探索改革人才落地的繁琐流程;开展以创新创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的针对性人才引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