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为了方便快捷的向您支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对于2019年1月1日起发生的扣缴手续费,统一调整为退库方式支付。您需于每年3月30日前(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手续费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30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库。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3.点击【获取结报单】,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
4.核对完成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
小贴士:上述手续费支付方式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