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地摊经济重启,吸引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各行各业开始脑洞大开。那么什么是地摊经济?
什么是地摊经济?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地摊经济是城市里的一种边缘经济,一直由于影响市容环境而不能堂皇入室,但地摊经济有其独特的优势,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
重启地摊经济,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当然是好事。大家纷纷表示想要摆地摊,那么摆地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么?需要交税么?
摆地摊要不要办营业执照?
国务院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这样看来,是不是个人摆地摊,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呢?也不是,《办法》也规定了一些可以不用办证办照的情形。根据规定,个人摆地摊售卖下面这些商品或服务,无需办证办照:
01 农副产品
比如蔬菜、花卉、水果、茶叶等。
02 日常生活用品
比如指甲剪、枕套、床单、雨伞、毛巾、袜子等。
03 便民劳务活动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比如理发、修鞋、配钥匙等。
需要注意:售卖上述商品或服务无需办证办照,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售卖。
也就是说,不允许无证无照推个小车,走街串巷叫卖。换个角度想,这样规定也是合理的,比如你要卖苹果,如果苹果有问题,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售卖的话,客户可以找到你,投诉“有门”;沿街叫卖打游击,真是属于投诉无门了。
摆地摊需不需要缴税?
1、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其征收率为3%。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一般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 000~20 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个人视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适用3%的征收率。此外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因此月销售额小于10万元的,增值税也是免征的。但如果摆地摊收入比较多,超过10万,还是要负担增值税纳税义务的。
2、个人所得税
关于地摊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的减免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也只是规定缓交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故摆地摊赚取的利润,除湖北以外,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摆地摊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中的第4项“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但在实际中由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复杂,再加上一般个体工商户和地摊都是账务不健全,大部分都是实行核定征收。实行定税以后,摆地摊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但一般征收率仅在0%-1.4%之间,月收入小于2万,很多地区还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国家目前为了恢复经济,对相关的税收征管可能也会有所放松,税务部门可能对临时摆的地摊一般不征税,这也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一种照顾。另外地摊属于临时经营,一般很难达到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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