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目前自然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代开不动产出租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No.1
登录
网站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点击“自然人登录”,纳税人首次登录时,点击“用户注册”。
三种注册方式:手工注册、微信小程序注册、支付宝注册,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按照提示完成注册。
这里以手工注册为例,录入纳税人身份信息、设置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输入手机号码,完成自然人注册。完成注册后,需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系统提供三种认证方式,图示选择“刷脸认证”。
返回第二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No.2
不动产税源采集
纳税人首次代开,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自然人房屋税源申报”-“新增”,填写表中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保存后,点击上方“提交”。
No.3
代开发票办理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办理”。
通过“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办理”模块,填写代开发票申请,在购货方基本信息下“是否出租住房”选项中选择“是”,填写“自然人房屋税源申报”采集时生成的房源编号、租赁月份起、租赁月份止、租赁合同金额等信息,系统按既定规则自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应补退税费额。
纳税人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No.4
代开发票缴税
提交后,系统出现缴税弹框,选择缴税方式进行缴税。
No.5
代开发票查询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申请查询”,状态栏显示“申请信息受理通过”“扣款成功”。
温馨提示:
纳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选择的取票点领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