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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代开不动产出租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流程

文章来源: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量::

为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目前自然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代开不动产出租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No.1

登录

网站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点击“自然人登录”,纳税人首次登录时,点击“用户注册”。

三种注册方式:手工注册、微信小程序注册、支付宝注册,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按照提示完成注册。

这里以手工注册为例,录入纳税人身份信息、设置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输入手机号码,完成自然人注册。完成注册后,需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系统提供三种认证方式,图示选择“刷脸认证”。

返回第二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No.2

不动产税源采集

纳税人首次代开,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自然人房屋税源申报”-“新增”,填写表中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保存后,点击上方“提交”。

 

No.3

代开发票办理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办理”。

通过“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办理”模块,填写代开发票申请,在购货方基本信息下“是否出租住房”选项中选择“是”,填写“自然人房屋税源申报”采集时生成的房源编号、租赁月份起、租赁月份止、租赁合同金额等信息,系统按既定规则自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应补退税费额。

纳税人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No.4

代开发票缴税

提交后,系统出现缴税弹框,选择缴税方式进行缴税。

 

No.5

代开发票查询

点击“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申请查询”,状态栏显示“申请信息受理通过”“扣款成功”。

 

温馨提示:

纳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选择的取票点领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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