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2020年有奖发票
定期摇奖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消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自2020年5月起,恢复2020年有奖发票定期摇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前期因疫情影响暂缓定期摇奖的发票(2020年1月至4月),将于2020年5月一并参与摇奖,其中1月和4月符合条件的发票分别摇奖,2月和3月符合条件的发票合并摇奖。
其他事项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7号)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